对外经贸研究生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

对外经贸研究生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院

各位博士考生:

我校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第一阶段考试将于 2023 年 3 月 18 日举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为了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提醒:

1.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10日-3月18日,打印网址为: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请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 考试地点为求索楼,请各位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从学校南门人行通道有序进出。考生进入后请步行前往求索楼考场。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关注考场位置,以免耽误入场时间。(请参考校园导引图)

3. 因考区管理需要,考试期间不允许驾驶或乘坐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请考生务必注意。

4. 学校食堂为考生提供用餐和休息,考生可凭微信扫码在我校各食堂相关区域就餐,供餐时间为 11:30-13:00 。因就餐时间集中,食堂资源有限,可能发生等候、排队等情况,敬请各位考生谅解。请各位考生有序排队,文明用餐,保持间距,避免发生拥挤、踩踏等危险情况。考生也可选择到校外用餐休息。

5. 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www.yjsy.uibe.edu.cn )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uibeyzb )信息,有关考试等最新通知将及时公告。

6. 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 九 ) 》正式实施。刑法相关条款明确了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或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四种情形均构成刑事犯罪,均可以给予刑事处罚。

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正式施行。自 2020 年 9 月 4 日起,《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犯罪,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

请考生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请考生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

敬请周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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