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细则: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细则: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录取细则: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

  为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学院招生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负责技术支持、记录复试情况、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

  3.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全日制

070200

物理学

46

含科思研究院3

全日制

080300

光学工程

29

含杭高院7

全日制

085400

电子信息

56

含科思研究院11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我院远程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上午8:30开始,请各位复试考生务必提前1小时候考。具体复试安排请见附件1.

  (二)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DingTalk)和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复试平台硬件要求、操作规程,详见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链接:http://yzw.zjnu.edu.cn/2022/0325/c4966a390336/page.htm)。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远程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面试(专业综合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http://wdxy.zjnu.edu.cn/2022/0124/c11643a385981/page.htm)。

  考核方式为远程网络视频口试。

  2.远程复试共设四个环节,其中前三个环节计分,第四个环节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分。具体的复试方式如下:

序号

考核内容

方式

满分

面试时间

备注

第一环节

外语听说能力

面试开始后,考生在远程面试现场根据考题要求进行作答。

40

22分钟左右

各环节自远程复试面试开始后依次进行

第二环节

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开始后,考生在远程面试现场自选考试科目,根据考题要求进行回答。

160

第三环节

综合面试

考生在远程面试现场根据考题要求和面试老师的提问进行回答。

第四环节

思想政治考核

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政治立场、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等。

合格与

不合格

  (四)远程复试注意事项及要求

  1.复试顺序将由复试工作组在学院监察组的监督下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一天告知考生。

  2.每生复试时间约 22 分钟,间隔 5 分钟左右。复试当天请考生与复试组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配合秘书的工作。

  3.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顺,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五)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4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六)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请看学院远程复试安排表(附件2)。

  2.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复试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3月27日12:00前在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必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若有)以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2)。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2)。

  7.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培养单位红章)

  (四)复试材料上传方式

  以上材料中,需签字盖章的材料请用手机扫描全能王扫描,所有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在3月26-27日通过钉钉软件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A类国家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7.我院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8.符合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详见国家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我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和具体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3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确认有效,超时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七、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30%)

  (二)我院物理学专业与科思研究院共同培养共3个指标,光学工程专业与杭州高等研究院共同培养共7个指标,电子信息专业与科思研究院共同培养共11个指标,由拟录取考生自愿报名方式确定,如无人报名,则按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确定共同培养名单。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网站: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2.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http://wdxy.zjnu.edu.cn/

  3.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579-82298298;邮箱:slxxyb@zjnu.cn

  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82282319;投诉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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